自考服務承諾書
一.學校開設的所修專業(yè)培訓學費為 元(其中含教材費,輔導資料費);報考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要求自行報考,如要求學校代報,則電話預約指定時間,由學校老師當面指導報考,報考費學員自理。
二.學員學費可分期付費,報名時必須先交納學費 元,剩余學費學校根據考試計劃以及進度做出相應安排(必須在每次培訓班開課前20天付清)。在學校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學員沒有交清剩余學費款項的`,學校以學員自動退學論處,在此前學員所交學費款項概不退還。
三.為保障最佳的學習效果,學校提供適宜的學習環(huán)境、科學有效的復習戰(zhàn)略、授課講義及內部考前資料、完善的后勤保障、并安排相應的授課計劃。在教學進程中學校因為授課計劃調整時,須提前通知學員確認。
四.學校在所報專業(yè)課程開課后,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學員收取與考試無關的其它費用。
五.學校在教學管理過程中,學員不服校方管理或者發(fā)生滋事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的行為,學校有權令其退學,概不退還所交納學費。
六.學校對學員的個人報名時產生的相關信息有保密義務,否則出現(xiàn)問題學校承擔。
七.學校承諾學員一次免費重修機會,以保障學員通過考試,如學員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,重修機會可以順延到下一年,但重修機會不得轉讓他人。[自考服務承諾書]
八.學員須向學校提供詳實的個人資料及聯(lián)系方式,并保證資料真實有效,若因為學員提供資料有誤影響學校通知學員辦理相關考務手續(xù)信息和學習信息,責任學員自負。
九.學員承諾入學前及入學中不得從事非法活動,否則學員獨立承擔法律責任,本服務承諾書自動廢除。
十.學員因個人原因辦理退費手續(xù),學員需要出據報名時所持有的收款憑證、學員報名表、校方服務承諾書,屆時本服務承諾書自動廢除。如學員提出退費時未開課,則只扣除40元報名手續(xù)費,如使用刷卡,扣除1%刷卡手續(xù)費,如學員提出退費時已經開課一次或一次以上,則按每科500元相應扣除課時費,教材按標準售價扣除,如未使用,教材可回收。
十一.學員對學校為其設定的教學計劃和給予的內部資料、各類試題、考試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。
十二.學員承諾學校為其提供的所有資料僅供本人使用,學員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,學校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學員違反此條款將勒令其退學,校方不退還剩余學費。本服務承諾書自動廢除。
十三.學員第一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日期為: 年 月
十四.學員違約相應承諾,本服務承諾書自行廢除,校方就情節(jié)嚴重要求學員賠償相應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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